宁夏海原县规范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确保春耕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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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五查、四规、三导、二看、一抽检”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春耕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
  “五查”:一查农资生产经营是否规范。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开展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二查销售农资是否通过国家许可。重点检查种子是否通过审定、是否通过引种备案,是否销售已停止推广的品种,是否已在县级主管部门完成销售备案;农药是否通过国家登记。三查农资来源。重点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农资经营档案;档案内容是否规范齐全。四查农资标签是否规范。重点检查农资生产厂家、注册商标、审定编号及生产日期是否齐全,严查无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及生产场地等行为。五查农资储存环境,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种子与化肥、农药等混存情况。
  “四规”:一是规范农业执法人员,依法检查程序。二是规范农资销售门店合法销售程序,进货前签订进种合同、零售前完成网上备案、零售时开具“一账通”票据,建立零售记录,完善销售档案。三是规范农资宣传方式,对农资产品在本地的适应情况,产量情况做如实宣传,不误导农户。四是规范售后服务,依据农资使用说明,向农户介绍清楚农资使用注意事项。
  “三导”:一是引导农资经销商、零售商自觉学法、懂法、强化合法经营意识。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农户理性购买农资。通过制作“购买农资注意事项”,向农民发送宣传册,通过生动精彩的画面,向农民讲解如何识别假劣农资、如何向执法机构投诉举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三是对农资销售量大、所处区域重要的零售商进行指导。加强其安全经营、诚信经营、社会责任等意识,严把进货关,选择适宜当地使用,质优价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进行经营。
  “二看”:一是全面查看,看店面、看库房、看品类、看档案,不留死角,严防不合法农资产品进入市场。二是“回头看”,对检查过的门店进行“回头看”,打破部分农资经销商侥幸心理,逐步强化农资经销商守法经营意识。
  “一抽检”:对重点区域,采取“双随机”方式,对经营店销售的杂交玉米种子质量进行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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