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年刚过,让市场牵肠挂肚的澄星股份(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公司”),公司信披违规、占用资金等事项就被上交所公开谴责了。
1月2日,据上交所披露,澄星股份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且未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情况。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金额巨大,占用时间较长,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且公司未按规定在2011年至2014年年报中披露上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也未履行临时公告的披露义务。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据记者了解,澄星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精细磷化工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于1997年上市。
2019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达23.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5905万元,同比增长129.52%。
川流投资创始人时雪松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环保风暴,一时间曾催动磷价大涨。2019年7月中旬,磷化工及磷酸盐行业以31.39%的涨幅,位居所有细分行业的榜首,下游磷肥涨幅稍逊,但是也达到了16.41%。虽然相关个股期间均有一定表现,但是澄星股份才是当之无愧的龙头。
随着股价的升温,澄星股份不断受到市场的关注,传了许久的资金占用一事在开年正式呈现在市场眼前。
上交所披露,2011年至2014年,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划款或银行票据方式占用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
201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8.98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48.41%;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2.33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2.56%;201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1.87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0.27%;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2.33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2.51%;201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4.7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24.74%;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3299.31万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74%;2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3.5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7.99%;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3299.31万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70%。
此外,2011年至2013年,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还通过银行划款方式向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其中,2011年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42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2012年,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9 %;2013年,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62%。
上交所披露,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均于当年全部归还,但是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金额较大,涉及时间较长,公司也并未履行临时公告的披露义务。
上海一位券商内部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企业、投资人和市场整体都会造成巨大危害,不仅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也会极大增加企业运营风险,对投资人产生负面影响。
记者查询历年资料发现,2019年初公司就因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规事项,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当时还对公司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忠明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傅本度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如何解决资金问题?
除上述资金往来,资金占用的情况同样发生在半年前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当中。
2019年6月22日,澄星股份发布《澄星股份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购买汉邦石化100%股权。此次交易前,汉邦石化与澄星股份均为澄星集团控股子公司。
2019年7月5日,澄星股份收到问询函,上交所就“标的资产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等八项问题提出质疑,需要澄星股份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当年7月13日、7月20日,澄星股份两度以工作量较大为由表示要延期回复。
在收到问询函近半年后,2019年12月31日,澄星股份终于回复上交所问询函。
对于问询函所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截至2019年10月31日,标的资产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合计约61.95亿元。
澄星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澄星石化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兴承诺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或2020年4月30日(以孰早者为准)前解决上述情形。如未能在上述时间前彻底清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本公司及交易对方将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那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解决的怎样了呢?公告显示,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计划通过对汉邦石化的债务重组、组建银团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其中,通过债务重组解决18.717亿元,8.177亿元已审批完成,占债务重组方案43.69%,剩余部分正在审批中。而剩余的组建银团贷款20亿元、引入战略投资者17.9亿元、自筹资金5.333亿元的进度尚未明示,但预计不晚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据上交所披露,澄星股份的年报也存在虚假记载。
数据显示,公司2011年年报应收票据虚增9780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9780万元,合计虚减金额占当年总资产比例为2.92%。其中,票据背书延迟入账导致2011年末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不真实票据交易导致2011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78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9780万元。
2012年年报应收票据虚增9513.80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预付账款虚减9513.80万元,合计虚减金额占当年总资产比例为3.45%。其中,票据背书延迟入账导致2012年末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不真实票据交易导致2012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513.80万元,预付账款虚减9513.80万元。
公司上述会计期间的年度报告相关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上交所谴责,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长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披露、未及时披露接受控股股东资助以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基于此,分析师告诉记者,虽然市场上面对澄星股份大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年报虚假记录等事件早有风声,此次事件是查结以前违规,现在决定处罚,总体上对近期公司运行没有影响,但长期来看,关键是声誉受损。
1月2日,据上交所披露,澄星股份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且未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情况。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金额巨大,占用时间较长,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且公司未按规定在2011年至2014年年报中披露上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也未履行临时公告的披露义务。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据记者了解,澄星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精细磷化工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于1997年上市。
2019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达23.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5905万元,同比增长129.52%。
川流投资创始人时雪松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环保风暴,一时间曾催动磷价大涨。2019年7月中旬,磷化工及磷酸盐行业以31.39%的涨幅,位居所有细分行业的榜首,下游磷肥涨幅稍逊,但是也达到了16.41%。虽然相关个股期间均有一定表现,但是澄星股份才是当之无愧的龙头。
随着股价的升温,澄星股份不断受到市场的关注,传了许久的资金占用一事在开年正式呈现在市场眼前。
上交所披露,2011年至2014年,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划款或银行票据方式占用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
201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8.98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48.41%;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2.33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2.56%;201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1.87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0.27%;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2.33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2.51%;201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4.7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24.74%;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3299.31万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74%;2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3.5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7.99%;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3299.31万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70%。
此外,2011年至2013年,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还通过银行划款方式向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其中,2011年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42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2012年,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9 %;2013年,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62%。
上交所披露,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均于当年全部归还,但是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金额较大,涉及时间较长,公司也并未履行临时公告的披露义务。
上海一位券商内部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企业、投资人和市场整体都会造成巨大危害,不仅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也会极大增加企业运营风险,对投资人产生负面影响。
记者查询历年资料发现,2019年初公司就因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规事项,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当时还对公司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忠明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傅本度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如何解决资金问题?
除上述资金往来,资金占用的情况同样发生在半年前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当中。
2019年6月22日,澄星股份发布《澄星股份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购买汉邦石化100%股权。此次交易前,汉邦石化与澄星股份均为澄星集团控股子公司。
2019年7月5日,澄星股份收到问询函,上交所就“标的资产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等八项问题提出质疑,需要澄星股份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当年7月13日、7月20日,澄星股份两度以工作量较大为由表示要延期回复。
在收到问询函近半年后,2019年12月31日,澄星股份终于回复上交所问询函。
对于问询函所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截至2019年10月31日,标的资产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合计约61.95亿元。
澄星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澄星石化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兴承诺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或2020年4月30日(以孰早者为准)前解决上述情形。如未能在上述时间前彻底清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本公司及交易对方将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那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解决的怎样了呢?公告显示,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计划通过对汉邦石化的债务重组、组建银团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其中,通过债务重组解决18.717亿元,8.177亿元已审批完成,占债务重组方案43.69%,剩余部分正在审批中。而剩余的组建银团贷款20亿元、引入战略投资者17.9亿元、自筹资金5.333亿元的进度尚未明示,但预计不晚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据上交所披露,澄星股份的年报也存在虚假记载。
数据显示,公司2011年年报应收票据虚增9780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9780万元,合计虚减金额占当年总资产比例为2.92%。其中,票据背书延迟入账导致2011年末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不真实票据交易导致2011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78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9780万元。
2012年年报应收票据虚增9513.80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预付账款虚减9513.80万元,合计虚减金额占当年总资产比例为3.45%。其中,票据背书延迟入账导致2012年末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不真实票据交易导致2012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513.80万元,预付账款虚减9513.80万元。
公司上述会计期间的年度报告相关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上交所谴责,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长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披露、未及时披露接受控股股东资助以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基于此,分析师告诉记者,虽然市场上面对澄星股份大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年报虚假记录等事件早有风声,此次事件是查结以前违规,现在决定处罚,总体上对近期公司运行没有影响,但长期来看,关键是声誉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