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用薄膜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指导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现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田环境质量。近日,芜湖市繁昌区对修改完善了《繁昌区废旧农用薄膜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方案》。
一是建立回收体系。各镇、经开区根据原政府驻地分布依托农资经营店、废旧物资回收门店或种植大户设立固定回收站12处,镇回收站对回收的废弃物做好台账登记。回收站点,张贴悬挂统一标识,配置回收设施或器具,用于回收存放废弃物,避免有毒有害废弃物经雨水冲刷,形成二次污染。各村选聘1名网格员,监督辖区内的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等使用者收集废弃物并交至回收站点,并进行巡查,对丢弃散落的废弃物进行每月不少于3次的拾捡。
二是加强经营管理。试点推行化肥农药等农资实名制购买制度,建立完善销售监管机制。农资经营者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废弃物回收场所和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用薄膜和农药产生的废弃物。经营者需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废弃物,并运往各镇回收站点。
三是明确运输处理主体。各镇回收站对回收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依托有害垃圾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农地膜等可以利用的,委托专业厂商进行二次利用,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泼撒要求。避免发生废弃物二次污染。
四是落实专项经费。对镇回收站每年给予1万元场地租金及运行补贴。村回收点由各村结合网格员选定落实具体回收点,对耕地在1500亩以下村给予0.5万元/年,1500?3000亩的村给予0.8万元/年,3000亩以上的村给予1万元/年补助,专项作为各村回收点场地补贴和网格员劳务费用,按季度发放。对交售至镇回收站的废弃物,由回收站做好信息台账登记,并根据交售量给予交售人回收补助。
五是建立考核制度。站点补助总额的40%用于考核,回收考核按季度进行,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扣发当季度考核补助。
一是建立回收体系。各镇、经开区根据原政府驻地分布依托农资经营店、废旧物资回收门店或种植大户设立固定回收站12处,镇回收站对回收的废弃物做好台账登记。回收站点,张贴悬挂统一标识,配置回收设施或器具,用于回收存放废弃物,避免有毒有害废弃物经雨水冲刷,形成二次污染。各村选聘1名网格员,监督辖区内的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等使用者收集废弃物并交至回收站点,并进行巡查,对丢弃散落的废弃物进行每月不少于3次的拾捡。
二是加强经营管理。试点推行化肥农药等农资实名制购买制度,建立完善销售监管机制。农资经营者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废弃物回收场所和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用薄膜和农药产生的废弃物。经营者需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废弃物,并运往各镇回收站点。
三是明确运输处理主体。各镇回收站对回收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依托有害垃圾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农地膜等可以利用的,委托专业厂商进行二次利用,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泼撒要求。避免发生废弃物二次污染。
四是落实专项经费。对镇回收站每年给予1万元场地租金及运行补贴。村回收点由各村结合网格员选定落实具体回收点,对耕地在1500亩以下村给予0.5万元/年,1500?3000亩的村给予0.8万元/年,3000亩以上的村给予1万元/年补助,专项作为各村回收点场地补贴和网格员劳务费用,按季度发放。对交售至镇回收站的废弃物,由回收站做好信息台账登记,并根据交售量给予交售人回收补助。
五是建立考核制度。站点补助总额的40%用于考核,回收考核按季度进行,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扣发当季度考核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