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社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春耕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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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021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耕化肥等农资供应,自治区供销社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建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抓好化肥等农资产品储备及供应工作。截止目前,全系统调运化肥18.53万吨,农药1600吨左右,农膜4100吨。
  一是完善储备制度。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修改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将自治区化肥淡季储备区域覆盖面由灌区扩大到全区,年度储备总量由原来9万吨调增至15万吨,着力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确保化肥储备规模到位,调得出、用得上,更好的发挥化肥淡储在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耕生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抓好调运储备。根据近期疫情情况,要求各级供销社及化肥承储企业要克服运货方式受限、价格波动及存储期较长等不利影响,积极组织货源,及时调运储备,合理安排供应网点,减少中间环节,及早做好春耕化肥供应准备工作。
  三是严格价格管理。要求化肥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化肥价格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化肥淡季储备调节市场、稳定价格的作用,与此同时,要切实抓好农资购销工作,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耕农资生产用肥需求,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承担宁夏地区春耕肥国家储备任务的九禾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正裕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承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按期完成6万吨化肥国家储备任务。
  五是强化信息反馈。建立化肥等农资商品储备进展情况周信息调度制度,开展了2021年春耕备耕农资储备进展情况调查,及时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耕备耕农资需求,要求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从2021年1月25日起,每周报送农资企业春耕备耕工作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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