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含量近乎零!假化肥生产窝点被端,7人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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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乐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雷行动2023”期间,查获并捣毁一起假化肥生产窝点,在涉案区域涉及的乐山、眉山、成都三市,生产和销售环节共查获假化肥230吨。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案的7名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涉案主要嫌疑人涉嫌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2022年11月29日,接群众线报,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乐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峨边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对位于峨边县某公司厂区一生产销售假冒磷肥的非法窝点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包装袋上印制“钙镁磷肥”字样的疑似化肥产品78吨、印制“钙镁磷肥”和“磷钾肥”字样的空包装袋7000余个。

执法人员当即对发现的疑似化肥产品和包装袋进行扣押并抽样送检。经检验显示,抽检样品(疑似化肥产品)的有效五氧化二磷(P₂O₅)含量仅为0.12%,远远低于样品包装袋标注的有效五氧化二磷(P₂O₅)≥12%的含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经查,该批在包装袋上印制“钙镁磷肥”字样的产品实际为某公司生产工业硅时产生的环保粉尘废弃物“微硅粉”,该物质的主要用途为水泥生产原料。刘某某以130元/吨的价格向该公司购买微硅粉,并雇佣工人在该公司微硅粉回收厂房内将微硅粉装入印有“钙镁磷肥”和“磷钾肥”的空包装袋。

为了从生产源头到市场经营进行彻底溯源打击,乐山市市场监管局本着对农资领域制假售假“零容忍”的态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经查,刘某某向乐山市犍为县、五通桥区、眉山市彭山区、成都市蒲江县多地销售假化肥152吨,销售金额6.84万元,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剩余假化肥依法扣押,并分别对销售商涉嫌销售假化肥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化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等违法行为,该案主要嫌疑人已涉嫌犯罪。

目前,该涉嫌犯罪线索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对其化肥销售流向进一步深挖细查。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分别对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窝点生产销售的“钙镁磷肥”和“磷钾肥”全部成分为微硅粉,有效五氧化二磷(P₂O₅)含量基本为零,属于货真价实的“假”化肥。如将该假化肥投入农业生产使用,不但难以使土壤增肥,影响当季农时,还可能造成土壤板结等严重的长期危害,坑农害农,性质恶劣。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和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会同相关市州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实施“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溯源打击,以绝不手软的态度打窝点、查链条,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净化农资市场,为保障春耕生产、守护粮食安全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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