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销售伪劣化肥,4种产品有3种不合格!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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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典型案例(衣食住行篇)。
  2023年,广西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衣食住行”,亮“铁拳”、护民生,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身边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彰显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使命担当。在公布的案例中,崇左市宁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谢某某销售伪劣化肥案上榜。
  崇左市宁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谢某某销售伪劣化肥案
  2023年4月7日,崇左市宁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谢某某销售伪劣化肥案移送宁明县公安局处理,宁明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根据举报线索,宁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24日到宁明县寨安乡板祝村板祝屯232号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谢某某经营化肥场所内存放有4种化肥,合计37.875吨;谢某某无法提供营业执照,也未能提供化肥的进货单据、产品检验报告和财务台账,涉嫌无照经营。
  经查,谢某某在未经设立登记的情况下,租赁位于宁明县寨安乡板祝村板祝屯232号的民房和仓库用于销售化肥;其销售的化肥中有3种化肥产品经抽检,被法定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同时涉嫌刑事犯罪,宁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宁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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