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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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继续在全行业开展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着力推进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我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信用等级评价程序,联同专业第三方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认真、客观地评审。
  经我会与评价机构前期资料汇总、信息审核、指标体系评价、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相关环节的严格把关,现公布2023年第二批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见附件)。本次评价属2023年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有效期自2023年12月算起,共计三年。有效期内,本评价结果需经过两次复审,复审要求另行通知。
  请获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加强信用建设和维护,更好地为推进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表率。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2024年2月22日


  2023年第二批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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