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我市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鹿城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泰顺县、龙港市等地区11家经营户销售的化肥产品共20批次,发现有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2023年温州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农资产品)
年温州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农资产品不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