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2019年成都市流通领域肥料、电动自行车、安全帽等1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其中,关于肥料部分抽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对全市流通领域肥料、电动自行车、安全帽等15种商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肥料的抽查情况。抽查全市范围内44家经营户销售的复肥、磷肥、(生物)有机肥、水溶肥料等产品10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有效磷、水分、游离酸、包装标识、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粒度、有机质、pH、砷、铅、镉、铬、汞、细度、有效钾、磷酸二氢钾、氯化物、有效活菌数、锌含量、有效五氧化二磷、游离水、pH值、镁、硫、水不溶物、标准及包装明示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13.0%,不合格项目涉及总氮、包装标识、总铅、总养分、磷、钾、粒度、中量元素。
成都市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肥料部分)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不合格产品结果处理工作。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被抽查经营者,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在复查合格前不得恢复销售同一产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发现并认定产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并及时通报产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